在实践中股权转让无效多数是违反《公》七十一条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。依据《公》七十一条规定: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。综上,认定《股东协议书》无效,驳回股东甲全部诉讼请求。小结 本案中,股东乙也会想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,股东甲、丙把A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我了,我就是A公司唯一股东了,么A公司的钱不就是我。